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104号(科教文卫 类)
关于降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费标准的
建 议
内 容:近年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收费标准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目前每人每年的缴费金额已达到380元。这一费用对于农村地区的许多群众而言,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负担。
建 议:一、适度降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收费标准,切实减轻农村参保人员的经济压力,让更多人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险的保障。二、免除个人账户的100元收费。三、建议允许个人账户剩余资金进行累计使用,不进行清零操作。以上建议旨在通过优化医疗保险政策,降低参保门槛,提高参保率,从而实现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
领衔代表:黄新琴
通讯地址:阜川镇高桥沟村
联系电话:13891652324
承办部门:县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