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022-05-11 11:11
来源: 访问量:
打印

为了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有效贯彻实施,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5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翠红,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宝林、祁志刚、代建生,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陈玉存参加调研或汇报。

执法检查组一行现场检查了阜川司法所、同沟寺司法所、周家山司法所、勉阳司法所、县矫正中心5个司法局派出基层单位,听取了相关街道、镇、社区矫正工作情况介绍。听取了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情况的工作汇报及执法检查组成员的意见建议。

自2020年7月1日起《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我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两大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安排部署,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全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10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69人,迁出1人,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78人,其中缓刑170人、暂予监外执行8人。办理训诫、警告7人次,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情况,全县社会大局平稳有序。

王翠红要求,政治站位要再提高。社区矫正是社会文明进步、刑事政策日趋理性化的重要标志,是非监禁或暂缓监禁的刑罚执行方式。做好此项工作,需要我们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依法管理要再加强。合理设置社区矫正机构,维护国家刑罚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统一性。注重接收环节,严把第一道防线,规范监管环节,提升监管质量,强化矫正功能,增强教育效果。

工作合力要再加强。公检法司及各成员部门要根据《社区矫正法》的内容,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社区矫正工作,要负起责任,做好相应的工作。

工作质量要再提高。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矫正的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一系列相关工作制度,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支持保障要再加力。县直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街道、镇工作的支持,特别是对基层司法工作的支持,全力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图文:常继祚(县融媒体中心)


主办单位:陕西省勉县人大常委会勉县人民政府信息 中心承办并维护

联系电话: 0916-3239912 E-Mail: mxweb@mianxian.gov.cn

陕ICP备06004243号汉 中网安监察备案号: 6123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