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一)
决定接受邵波同志辞去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二)
决定任命张僤同志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三)
决定接受邵波同志辞去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免去邵波同志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四)
任命冉蓓、李惠、夏梅、何志军、张志伟、许全成、瞿凤玲、张水成、张双利、李世林、王航宇、何伟、刘辉、张杰、赵建波、王中强、宋福建、庄连成、韩江、陆建军、柴伟、余晓军、夏华军、邵克忠、夏保明同志为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