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高效开展人大监督工作,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监察、公正司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是勉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县人大常委会常态化采取加强学习培训提能力、大兴调查研究提质量、深入跟踪监督问成效的三大举措,保障人大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强练内功,提升履职基础能力
一个人的综合素质是决定工作成败的重要因素。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素质作为高质高效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的前提,多方式加强培训。
常态化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常委会组成人员来自不同层面、不同岗位,对履职行权比较陌生。为了让其“想履职、能履职、履好职”,县人大常委会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组成人员赴云南开展为期7天的专题培训。同时邀请专家和该县人大工作经历丰富的同志,重点围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和勉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履职基本知识,对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开展讨论交流、答疑解惑。同时,注重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在自身感受中持续增强履职能力。
围绕监督工作内容开展学习培训。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监督工作内容、标准要求了解不全面不深入的实际,在开展人大监督工作前,邀请熟悉该方面工作的“专家”对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辅导培训,变“外行”为“内行”,为拿上“尺子”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保障。
吸收专业代表建议提升履职能力。为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的能力建设,县人大常委会按照相关行业、专业领域等组建财政经济预算专业小组、法制专业小组、教科文卫专业小组、城建环资专业小组,邀请专业小组成员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及工作机构开展的相关工作,“把脉问诊”,补缺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
强化调研,高质量掌握第一手资料
大兴调查研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向新时代新征程作出的重要部署。只有切实增强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大兴调查研究扎扎实实搞好,才能更好地保障人大监督工作质效,促进“一府一委两院”更好地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强化调研是以选择好调研方式为前提的。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监督工作前,通过向被监督工作的执行部门、执行者、人民大众和相关部门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充分了解掌握部门工作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焦点,确保调研的方向和重点更加明确,确定的方式方法更加科学有效,保障调研工作更加全面准确。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结合被监督工作的特点,合理确定监督方式,拓宽调研的深度和广度,听取更多民众和代表的心声,掌握更密环节的工作情况,实现监督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高质量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充分审议、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工作意见建议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如,在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中,把部门单位开展普法宣传的情况作为重点,组成焦点小组深入开展调研,重点就开展普法宣传应坚持做到常态化提出了工作建议;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中,把群众安全出行自觉性不高作为重点,采取上路观察法、个案研究法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实情,针对性提出了聚焦重点人群和“一老一小”,采取现场讲法、现场纠违、播放事故警示案例等宣传教育形式,推动民众养成安全出行良好习惯的工作建议。
跟踪监督,力促监督意见落地见效
人大监督的最终目的是要促进“一府一委两院”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点带面不断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也是衡量人大监督质效的一个主要标准。跟踪监督是增强人大监督质效的有效途径,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有关(其他)意见建议办理实施办法(试行)》,就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有关(其他)意见建议的交办、承办、督办、测评程序和要求提出明确规定,为跟踪监督问效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府一委两院”在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有关(其他)意见建议交办的六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反馈。相关工作机构采取现场查看、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照办理工作落实清单,提出初审意见和完善建议,由承办部门进一步查漏补缺,在两个月内按期达标办结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督办,认为必要时建议主任会议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和跟踪督办,根据跟踪督办的情况,决定是否将办理情况的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在三个月内进一步整改落实并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经测评仍为不满意的,依法对报告机关进行专题询问、质询。测评结果向县委报告、向“一府一委两院”反馈、向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强化结果运用,接受社会监督,合力维护人大监督工作权威、推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供稿:曾斌文(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