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下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赴汉中市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活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确定勉县人大常委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翠红在会上作了发言,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王占峰为我县授牌。
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安排,其担负着对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询、立法调研论证、反映基层和群众立法诉求等任务,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高立法质量的特色载体。近年来,勉县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聚民智作用,完善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落实工作指引,对《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汉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等法规提出立法建议14类、68条,不少建议意见被采纳,为深入推进省、市人大立法作出应有的贡献,切实履行了基层立法点的工作职责。
在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郭小卫宣读了相关通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王占峰为4个新确定基层立法联系点授了牌。他指出: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强调“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人大代表家站是新时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平台载体,也是我们此次将代表家站同时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初衷,把立法联系点和代表家站建在一起,把代表家站室作为立法联络联系点、把代表作为立法联络员,实现“一体多能”,推动代表工作与联系点工作有机融合。基层立法联系点要发挥好收集反映立法建议和社情民意“直通车”“连心桥”等作用,积极助力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作出新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记明强调: 一是提高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这次我市4家单位被确定为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汉中工作的高度肯定和充分信任。要从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政治高度,履行好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切实发挥好立法联系点“民意窗”、“直通车”、“连心桥”、“宣传站”作用。二是强化举措,高标准推进立法联系点建设。要对标落实好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等有关要求,把准职能定位,理清工作脉络,在人员保障、联系点设置、工作机制细化等方面下功夫,推进立法联系点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化运用,切实发挥好立法联系点作用实效。要充分发挥好作为省级立法联系点优势,加强工作请示汇报和沟通对接,在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总结经验、形成特色、打响品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人代选工委要加强工作联络和协调指导,合成一股劲,共谋一盘棋,在今年上半年对我市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调整和优化,完善相应制度机制,推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代表工作全面加强。
供稿:宋卫锋(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