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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人大常委会被授予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
2024-01-08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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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下午,陕西人大常委会赴汉中市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活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确定勉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翠红在会上作了发言,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王占峰为我县授牌

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安排,其担负着对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询、立法调研论证、反映基层和群众立法诉求等任务,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高立法质量的特色载体。近年来,勉县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聚民智作用,完善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落实工作指引,对《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汉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等法规提出立法建议14类、68条,不少建议意见被采纳,为深入推进省、市人大立法作出应有的贡献,切实履行了基层立法点的工作职责。

会议上,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郭小卫宣读了相关通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王占峰4个新确定基层立法联系点授了牌。他指出:党的二十大提出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强调“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人大代表家站是新时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平台载体,也是我们此次将代表家站同时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初衷,立法联系点和代表家站建在一起,把代表家站室作为立法联络联系点、把代表作为立法联络员,实现“一体多能”,推动代表工作与联系点工作有机融合。基层立法联系点要发挥好收集反映立法建议和社情民意“直通车”“连心桥”等作用,积极助力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作出新贡献。

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记明强调:提高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这次我市4家单位被确定为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体现省人大常委会对汉中工作的高度肯定和充分信任。要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政治高度,履行好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切实发挥好立法联系点“民意窗”、“直通车”“连心桥”“宣传站”作用强化举措,高标准推进立法联系点建设。要对标落实好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等有关要求,把准职能定位,理清工作脉络,在人员保障、联系点设置、工作机制细化等方面下功夫,推进立法联系点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化运用,切实发挥好立法联系点作用实效。充分发挥好作为省级立法联系点优势,加强工作请示汇报和沟通对接,在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总结经验、形成特色、打响品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人代选工委要加强工作联络和协调指导,合成一股劲,共谋一盘棋,在今年上半年对我市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调整和优化,完善相应制度机制,推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代表工作全面加强。             

供稿:宋卫锋(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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