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司法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勉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监督的法定职责,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积极探索监督司法工作的方式方法,全力促进司法公正。今年以来,勉县人大常委会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修订完善《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工作机构与“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单位工作联系的通知》《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对行使监督权的主体及监督的对象、内容和形式作了规范,并通过召开监督议题征询会精准确定监督议题,采取“菜单式”举措开展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人大监督司法工作收到良好成效。
广纳民意精准确定监督议题。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公室)相继组织召开了监督议题征询会。参会人员结合各部门职责,就如何加强联系沟通、共同推动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以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确定监督议题,切实增强“一府一委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 县人大常委会把年初确定的监督议题列成“菜单”,先后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法院执行工作开展调研、县检察院副职开展履职评议。执法检查中注重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落实整改,保障和促进司法机关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法律法规。针对县法院“执行难”问题精准开展调研,采取随机抽查、集中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县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全面了解,研究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方法措施,形成了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准确依据。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新德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较为全面地掌握和了解了杨新德同志的履职情况,形成了有工作实绩、有问题剖析、有工作建议的履职评议意见,为常委会进行履职评议提供了准确依据。
发挥人大代表的司法监督作用。通过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接待群众来访等方式,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更为有效的监督。同时,督促发挥好人民陪审员作用,增强司法民主,保障裁判公正。
认真处理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加大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定期梳理信访件并进行综合分析,督促司法机关落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重要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供 稿:宋卫锋(县人大)